免落簽123:又增加荷蘭6個海外屬領地


日期:2011/10/04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文號:313 日期:2011-10-4


荷蘭王國頃同意將歐盟予我免申根簽證待遇規定一體適用於荷蘭王國全境,亦即除荷蘭本土 外,並擴及其憲政海外屬領地包括3個自治領地阿魯巴(Aruba)、古拉索(Curaçao)、聖馬丁(St. Maarten),以及3個荷蘭加勒比海屬地(Caribbean Netherlands)波奈(Bonaire)、聖佑達修斯(St. Eustatius)和沙巴(Saba),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臺荷雙方將續就免簽證相關行政程序及實施日期磋商,本案正式生效日期將另行公告。

 

 

外 交部為續拓展國人旅遊便利,於本(100)年1月11日歐盟予我國人免申根簽證待遇後,即積極進洽荷蘭政府協調其海外屬領地政府同意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 經荷蘭中央政府與其屬領地行政部門密集協調,已獲同意予我國人赴其6個海外屬領地免簽證待遇,待荷方完成最後行政程序後即可正式實施。屆時我國國民在全世 界享有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入境的國家或地區將增至123個,相較於馬總統於2008年5月執政時的54個,3年來增加69個,增加幅度達128%。


上述荷蘭6個海外屬領地均以觀光業為主要產業,每年吸引無數歐美及鄰近國家人士前往從事生態旅遊、潛水、風帆等活動,未來我赴該等屬領地免簽待遇正式實施後,對我愛好水上活動及生態探險旅遊之國人將帶來更大便利。


過 去我國人倘欲赴上述6個荷蘭海外屬領地旅遊,需向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遞送簽證申請,轉送相關屬領地政府審查,文件往返有時長達數週。未來荷蘭海外屬領地 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生效後,預計將吸引更多年輕背包客實地體驗上揭屬領地獨特的生態及異國文化,培養國人更寬闊的世界觀。


外交部藉此機會提 醒國人,於海外旅遊時務必遵守當地政府法令,展現優良國民風範,維持我國在國際社會的良好形象,並注意自身安全。若遭遇急難事件,請立即聯繫我國派駐當地 或鄰近之館處協助處理,我駐外館處緊急聯絡電話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或撥「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付費專線+886-800-085-095。 


以上資料來源:

外交部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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