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外交部自本(2022)年9月12日起恢復實施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洲、歐洲與邦交國國民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從事商務、參展、考察、國際交流、探親、觀光、社會訪問等無須申請許可的活動。

 

惟其他擬從事依國內機關法令須經許可活動者,仍須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有關免簽證規定、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oca.gov.tw/cp-10-4485-149c7-1.html )。

至於不符合免簽證條件的外籍人士,仍須依照指揮中心開放事由,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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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本(16)日下午舉辦《臺荷度假打工瞭解備忘錄》簽署儀式,在外交部主任秘書李光章見證下,由荷蘭駐臺代表紀維德(Guy Wittich)完成簽署,雙方並互道感謝與祝賀。外交部李主任秘書表示,荷蘭是繼英國、德國等國後,歐洲第12個及全球第17個與我國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的國家,相信將有助鼓勵雙方青年相互瞭解,並進一步深化臺荷兩國長久友誼。荷蘭紀維德代表也指出,目前荷蘭只對包括臺灣在內的全球7個夥伴開放度假打工,臺灣更是繼南韓、香港之後的第3個亞洲夥伴,希望雙方青年能夠善用這個計畫,未來成為促進雙方交流的大使,讓彼此的連結更緊密。


 
度假打工瞭解備忘錄是由我國駐荷蘭代表陳欣新與荷蘭駐臺代表紀維德異地簽署,待雙方各自完成國內作業程序後,預計自明(109)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實施,相關受理日期及申請辦法將另行公告。臺荷兩國青年未來可透過度假打工方式,前往對方國家學習語言,深入體驗當地文化、風土民情及社會脈動,增進彼此瞭解及友誼。

根據簽署的備忘錄,兩國每年分別提供100個名額予18至30歲的青年赴對方國家度假打工;此外,我國青年可向荷蘭申請居留期限為1年的度假打工計畫簽證,荷蘭青年則可申請180天的在臺停留期限簽證,並可延長一次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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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與美國明尼蘇達州簽署駕照互惠協議

 

在外交部、交通部、駐芝加哥辦事處及美國明尼蘇達州州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駐芝加哥辦事處將於美國中部時間本(108)年1月3日代表交通部,與美國明尼蘇達州公共安全廳簽署駕照互惠協議。

 

這項協議同意雙方民眾可以免除路考,但需通過筆試的方式申請換發駕照,這也是全美50州中,第31個與我國簽署駕照互惠協議的州政府。尤其本年適逢《臺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明尼蘇達州在新年伊始,即與我國簽署駕照互惠協議,充分展現美國地方政府對臺的深厚友誼。未來我國人前往明州求學、工作或定居,皆將因此項協議而更加便利。外交部感謝明尼蘇達州政府與州議會的鼎力支持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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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灣)與盧森堡大公國於上(107)年8月21日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協議》,業分別完成內部作業程序,訂於本(1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依據這項協議,我國與盧森堡兩國每年分別提供40位18至30歲的青年至對方國家度假打工;我國青年可申請停留期限為1年的度假打工計畫,盧森堡青年則可申請180天的停留期限,最多可再延長180天。兩國青年可透過觀光旅遊、短期打工或自費短期遊學等方式,前往對方國家學習語言,深入體驗當地文化、風土民情、生活及社會脈動,增進對彼此的瞭解及友誼。

 

外交部已將盧森堡所提供的度假打工申請辦法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等中文參考資料上掛「臺灣青年Fun眼世界-青年度假打工」網站(http://www.youthtaiwan.net),歡迎有意申請的青年朋友上網參閱,或至盧森堡臺北辦事處網站(http://www.investinluxembourg.tw)瞭解申請程序。此外,有興趣申請我國度假打工計畫的盧森堡青年則可參閱我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網頁(http://www.taiwanembassy.org/be),以獲得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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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Mark在康熙來了分享關於打工度假的經驗後, 因為分享的部分不多, 就有許多朋友想要了解關於我的打工度假經驗, 而之後也幸運地再度被邀請到超視私房話老實說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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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上次在康熙來了分享打工度假後, 很多朋友對打工度假充滿著期待與幻想, 除了介紹開放的國家還有申請的方式, 也怕造成許多人對打工度假懷抱著美好的憧憬, 所以製作單位決定再次企劃一集關於打工度假黑暗面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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