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韓國簽署「台韓青年打工度假簽證瞭解備忘錄」


日期:2010/11/23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為擴展年輕國人國際視野,接觸不同文化、國情,以及擴大年輕國人國際觀,一向將爭取我國青年赴他國度假打工列為我國對外工作努力項目之一。多年來我與韓國關係往來密切,尤其在觀光、貿易投資、文化交流等方面。經過一年多的努力,終與該國達成協議簽署「台韓青年打工度假簽證瞭解備忘錄」。   


本項備忘錄由我國駐韓國代表梁英斌與韓國駐台代表具良根於本(99)年11月23日上午在台北完成簽署,兩國派駐對方的代表處與辦事處,將自明(100)年1月1日開始受理「打工度假簽證」申請。雙方於備忘錄中同意,未來每年雙方代表處及辦事處得對符合規定的申請者核發效期十二個月之多次入境簽證,申請者為介於十八(含)至三十(含)歲的青年,申請簽證的主要目的應為度假,打工則係附帶賺取旅遊生活費而非入境的主因。韓國是繼我國與紐西蘭、澳大利亞、日本、加拿大及德國之後簽署類似協議的第6個國家。   

 

 

各國相互簽署「青年打工度假計畫」的目的,在於使雙方青年得藉赴另一方打工度假的方式,瞭解對方文化,促進實質交流,讓雙方青少年可在特定期間內前往國外旅遊度假,並允許附帶從事打工活動來補貼旅遊生活費,國際間對此類計畫均持正面看法。   


我國與韓國簽署「台韓青年打工度假簽證瞭解備忘錄」乃基於互惠原則,增進兩國青年對彼此風土民情、文化的瞭解,並促進雙方青年互動及相互理解,以便更進一步提升兩國實質友好關係。   


最近我亞運跆拳道國手楊淑君受到不公平待遇,無理被判失格事,對此外交部已聲明並鄭重表示,少部分國人基於愛國情操產生反韓情緒,外交部特此呼籲由於此一事件與韓國政府及人民無關,國人應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意見。外交部另聲明台灣選手參加國際競賽應同享公平待遇,我國政府無法接受不合理判決,政府與國人將繼續全力支持楊淑君,並採取一切可行的步驟討回公道,共同捍衛國家尊嚴及選手應有之權益。 


  外交部基於職責,已洽請警政單位給予韓國駐華代表機構及韓僑學校等相關會所安全保護。我國政府並將針對此事件循應有管道提請國際訴訟,以充分維護我國選手權益,還我應有公道及國家尊嚴。


以上資料來源:

外交部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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