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宣布給予我國民不超過6個月的非工作性質免簽證待遇
日期:2010/11/22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加拿大政府於台北時間本(99)年11月22日宣布,即日起給予我國護照持有人赴加拿大不超過6個月的非工作性質免簽證待遇。自馬總統上任推動「活路外交」以來,爭取國人切身權益為外交部的重點工作,其中推動國人經常旅遊的國家給予免簽證待遇即為此工作的具體落實,台加雙方經過年來的共同努力,終獲此一令人振奮的好消息。我國政府對加拿大政府此一決定表示歡迎與感謝;相信國人前往加拿大旅遊、探親、洽商、考察及進修將更加便利,預期我國赴加拿大的旅客人數將大幅增加,每年可為國人節省約新台幣4億5,000萬元的簽證費,兩國人民往來也將進一步提升。
根據加拿大統計局資料,2009年我國與加國雙邊貿易總額高達39億1,000萬美元。我為加拿大全球第13大貿易夥伴,在亞洲為第4大貿易夥伴。台灣近年來每年約有近15萬人次訪問加拿大,為加拿大第7大旅客來源國。
目前約有15,000名我留學生就讀加拿大各級學校,另每年約有2,500名新留學生赴加拿大,為我國第4大留學生目的地,僅次於美國、英國和澳大利亞。
此外,為增進兩國青年及文化交流,本年4月雙方簽署「台加青年交流(打工度假)瞭解備忘錄」,並於本年7月起實施,嗣因反應熱烈,名額增加至700名,類此均顯示台加雙邊關係熱絡。 我國於1993年開放加拿大國民免簽證來台,現加拿大同意給予我國人民免簽證待遇,此為台加雙方長期努力的重要成果。未來兩國人民來往可望更為便利,有助於增進雙方合作友好關係。
目前我國人已獲英國、日本、愛爾蘭、南韓、新加坡、紐西蘭、加拿大及福克蘭群島等40個國家或地區給予我國免簽證待遇,另有21個國家予我國人落地簽證的待遇,總計共有61個國家與地區予我免簽證或落地簽證的方便。
本次加拿大給予我國護照免簽待遇,再次彰顯我國的護照普遍受到國際社會的尊重與肯定,可以讓國人全球走透透。外交部未來將繼續努力,為國人爭取更多旅遊便利。
以上資料來源:
外交部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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